在夫妻间共同签署了有关
财产分割的协议之后,理论上他们是可以享有推翻该协议的权利并寻求相关
司法途径来撤销此项协议的。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人
民法院如果并未能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发现协议签署时存在有任何
欺诈、
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现象,那么根据法规规定应依法驳回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