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法律规定,打架行为最低将面临为期五天的拘留处罚;
2.对于故意击打或严重伤害其他公民身体的行为,应予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处以至少二百元人民币起步的罚款,情节相对轻微者则可能仅仅受到五日以下的拘留或相应罚款的处罚;
3.当涉及到被拘留人员时,公安机构若认为其需要接受进一步的逮捕措施,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启动相关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批审查。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获延展,最长可达一至四天之久。
而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明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