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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奖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奖金往往被视为夫妻公有财产。
然而,针对此项财产的归属权,男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
即根据当事人双方意愿,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其婚前财产可选择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拥有,或者部分财产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则归全体共同享有。
在此情况下,关于婚姻存续期内获取的财产分配问题,应严格按照当事人双方达成的约定进行安排和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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