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注意,三轮电动车是允许搭载乘客的,并且这种行为并不会触犯相关
法规。
当然,如果您在搭载乘客的过程中涉及到了非法运营的活动,那么这肯定就是违反法律的了。
我需要指出的是,
非机动车辆搭载乘客在法律上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关于此类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我们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
当您在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经过道路上的
机动车道时(特别是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应当下车推行,如果当时没有这些设施或者路径不佳无法利用的话,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接前行就好了。
当您驾驶非
机动车辆行驶至有交通信号灯
管制的交叉口时,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则:
首先是转弯的非机动车辆应给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以先通过权;
其次,如遇到前方路口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切勿强行穿越;
第三,当您想左转弯时,请尽量靠近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进行转弯;
最后,若遇到交通信号灯停止亮起的情况,请依照顺序停放在路口停止线之外,如未设置该停止线时,则停放在路口以外的位置。
倘若你在右转过程中遇到与前方同方向的汽车正在等待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继续通行,而不能转弯的则需顺序排队等待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
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