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同居情侣的财产分割问题时,首先我们应当依照无效或已撤销的婚姻所遵循的财产分割原则来办理。
因为无效婚约或是被依法撤销的婚姻,从始至终都未产生过任何法律效力,其中的当事人也无法享受到夫妇间应有的权益与责任。
紧接着,关于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原则:
在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物,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案;
再者,若双方有明确约定按份共有:
那么所有按份共有人就会按照自己持有的份额对共同拥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行使所有权。
而若是约定了共同共有:
在此情况下,全体共有人将会共同享有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它组织之间以及这些主体相互之间由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因此同居的情侣们同样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