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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能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强奸罪确实可以获得减刑,不过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事情,必须要满足两个重要且严格的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所犯的强奸罪应该已经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并不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刑罚的长短。
另外,对于强奸犯罪而言,起刑通常是从三年有期徒刑开始。
第二,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倘若他们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情节,而且没有被判处过刑事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那么减刑便失去了其实际价值与意义。
至于减刑的方式,主要分为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类情况。
相对减刑通常也叫做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时候,如果能认真遵守监狱的纪律,积极地接受改造,并且展示出真诚的悔过思想或者是立下了显著的功勋,那么就可以申请减刑。
其中,只要符合“确有悔过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之中的至少一项,即可满足相对减刑的条件。
而绝对减刑则被称为应当减刑,这是指具有刑法典所规定的六大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即可进行的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最新修订: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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