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余额”这一术语,在会计领域中被视为对账户实际余额的它并不考虑将某些科目,诸如累计折旧、摊销以及其他相关资产可能需要的减值准备等项目进行扣除。
与此相对应,“账面价值”一词泛指科目(更倾向于资产类别)的账面余额去除所有相关备抵项目之后所余下的净额。
比如我们谈到贷款时,它的账面价值就等于该项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那些与其相关的减值准备金之后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固定资产这一特殊领域而言:
账面余额=固定资产的原始价目表上记录的固定资产价格。
而账面价值呢?也就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目表上的价格,再减去我们此前对此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情况也是如此:
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原始价目表上的价格,减去我们此前为之计提的累计摊销费用和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条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