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得把治疗工伤的医药钱、复原需要的医疗费、住院时候吃喝的补给和去外地看病坐车住旅馆花掉的钱都算上;
2、紧接着,你能拿到九倍自己平时赚的钱作为一次性的伤残补贴;
3、在辞职或者不再接受那个公司雇佣你后,还会有另一笔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付给你,就是所谓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且还有一部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会被付给你;
4、除了这些钱之外,有时候还可能拿到一些别的费用,比如“其他额外费用”,这一切都要等工伤员工自己提出,然后才能解除或终止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如果是因为工伤而不得不解雇这个员工的话,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说这两笔钱到底应该怎么算,那都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说了算哦!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因为工作受伤离职了,而用人单位又做错了什么事情,那我们就有权让他们赔钱。
但是,如果是因为你自己不愿意继续和这家公司做工了,希望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其实你还是可以在拿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外,再多拿一份经济补偿金的。
但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工伤而是别人的过错造成你无法在公司继续留任的话,那就没有办法得到经济补偿了。
所以啊,对于因工伤主动辞退跟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人来说,要想拿到经济补偿,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看这家公司本身有没有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