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注目度极高的长期激励方式,能够有效地激发并留住企业内部的核心人才,从而使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
现今,企业常用的股权激励类型可归纳为以下四种主要方式:
(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为一种灵活式的选择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项特定事件(例如约定达成或者公司上市等)发生时,以特定价格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一定份额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此类制度中,企业会预先确立一定的绩效指标,业绩达标后便以免费赠予或廉价销售给激励对象一部分公司股票,以此表达对其优秀贡献的认可;
(三)股票增值权——相较于前两种激励措施,股票增值权更重视分享公司股票增值的收益权利,同时也是由激励对象承担股价可能下跌的风险压力;
(四)分红权/虚拟股票——此模式大致与前者相似,企业仅向激励对象授予一种股票的收益权,即无实质性的股票流转权力。
而且,激励对象对于这些股票本身并无所有权、表决权,无法进行出售操作,离职时相关权益也将会自然终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