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离婚起诉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离婚起诉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离婚起诉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22 13:35:22 已帮助299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起诉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想要完成离婚手续大致需以下三步:
首先,您需备齐以下两类文件:
一类是用于证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及原有法律关系的证明;
另一类则是正式的起诉书;
其次是要求的有关诉讼请求的有力证据
如果您希望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应首先与配偶达成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请注意,协议离婚恐需时一个月方可办理完全部手续。
待度过离婚冷静期后,方可再次申请由婚姻登记处发放离婚证,然而此期间长达三十日。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特殊原因,未在这重要的30天内按时领取离婚证便可能被视作取消了此次离婚申请。
若决定诉诸法律进行离婚,您务必提供足以支持您诉求的合法依据和材料,法院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扫描。
当然,您必须让法官确认您和对方的情感状况确实已经无法挽回,才有可能得到离婚的判诀。
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详细清晰的离婚起诉状结婚证书、原告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资料。
针对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除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法院在前次离婚诉讼中做出的裁判文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