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犯罪案件的判定标准及判决结果如下所示:
对于触犯此类罪行者,法院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如果行为恶劣程度较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对于在该罪名中涉及到的单位,我们也会对其实施有期徒刑(通常为五年以下)及相应的罚款处罚,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样面临相同的处罚尺度。
此外,即使未达到诱导投资买卖证券案件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但编造并散布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做法,也同样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种行为被称为“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蓄意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对于证券、期货市场产生重要干扰和破坏作用,由此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