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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过时效如何处理

工程索赔过时效如何处理
工程价款的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仔细结算,若有差错,最好的数额就会相差很大,一方就会不服最后的结果,还可能因此对薄公堂。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款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好,如果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产生了纠纷的,可以私下协商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诸法院让法院裁决。
2024-03-11 18:15:00 已帮助16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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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过时效如何处理
关于工程索赔过时效能否继续上诉的问题,需要我们明确的是,若诉讼时效期间已临近尾声,则义务方有权力提出自行免除履行义务的合理辩解。
如果义务方在达成共识后同意履行其义务,则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结束作为借口进行辩驳。
此外,若义务方已经主动选择履行了相关义务,也不可再行主张所收取款项应予退还。
施工合同方面,其主要内容通常涵盖工程范围的界定、建设项目的短期计划表、中间交工工程的启动与完成日期、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总成本估算、技术资料的交付截止日期、材料与设备供应的责任制、拨款和结算的流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发展、质量保修范围及质量保证期限设定、互相协助合作的原则等一系列详细条款。
若合同被判定无效,工程款项的定价就得依据以下几个标准来确定:
假设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但当建设工程经过严格的验收检测确认合格之后,施工单位将得以依照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的约定,按比例获得赔偿。
而若是建设工程未达标准,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那么:
1.对经过修复后达到验收标准的建设工程,业主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索修缮费用;
2.至于经过修复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将无权请求参照合同中的工程价款约定来获得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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