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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路占用厂房如何补偿赔偿

政府修路占用厂房如何补偿赔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3-07 09:30:01 已帮助26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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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路占用厂房如何补偿赔偿
首先,我们谈及到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问题。
这种补偿应该按照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基准。
由于历史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明与土地证明的特殊情况下,经实际丈量也是可行的。
对于处理房屋、建筑物的价值问题时,通常应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共同委托一家信誉良好的评估事务所,该事务所将依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精确地确定出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如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则需以此标准作为依据计算。
之后再依照明确的补偿规则,计算出房屋、建筑物实际所应得到的补偿金额。
其次是关于设备重置补偿部分。
这里所谓的设备搬迁安装费用,需依据国家以及当地制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来计算。
可搬迁设备因其拆迁引起的损失,可进一步细化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两个方面。
其中,实物损失费主要涵盖了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各项开支;
而功能损失费则涉及到搬迁过程中所引发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增加等问题。
对于不能搬迁的设备而言,拆迁可能会使其成为废品。
因此,需要参照其现存程度及重置价格,计算得出设备重置成本,向所有人提供足额的补偿。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拆迁费用补偿的具体事宜。
第一项内容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若因拆迁非住宅房屋而导致停产停业的现象出现时,拆迁方可以对相关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实际上,在法律实践过程中,补偿的标准常常由市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加以规定。
尽管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各有差异,计算方式仍然存在差异,但对于停产停业损失问题,应当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做出全面评估,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进行个案评估,以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得以落实。
当然,具体的数额还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友好协商来确定。
第二项内容是设备搬迁安装费用的补偿。
针对具备可移动性的设备,应遵循继续利用的原则,在异地实施搬迁安装并尽快投入使用。
由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实属拆迁过程中的必要损失,因此,拆迁方应对此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最后一项内容是解聘员工安置补偿费用。
在法律性规章政策文件中,尚未明文规定因拆迁导致员工被解聘时的安置补偿事宜,这部分内容属于双方当事人积极努力争取的核心环节。
若拆迁致使员工被迫离职,那么依据与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劳动法相关规定,应给予必要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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