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案中
子女抚养权这一关键议题,法庭通常会依从尊重并促进儿童成长的原则做出决定,具体评判的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教育程度、职业背景、经济收入、年纪境况、家世环境以及子女的年龄等等。
关于八岁及以上儿童随父亲或是母亲生活产生争议时,法庭亦会特别关注小孩自己的想法。
首先,针对两岁以下的子女,法律通常倾向于将
抚养权判归母亲所有。
倘若母亲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子女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
(1)具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孩子不能够在这样的状态下同母亲一起生活;
(2)在
抚养孩子方面有所怠慢,但父亲提出希望孩子跟他一起生活;
(3)具备
抚养条件却未尽职责,而此时父亲期望孩子能够同他生活在一起。
另外,若出现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孩子确实不能跟母亲共同生活,
孩子的抚养权亦可由父亲行使。
其次,对于两岁or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小孩跟他们在一起生活,那么下面列举的任何一个情境就可能使得孩子能够更接近父母中的某一方:
(1)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再生育;
(2)孩子与父母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显著影响;
(3)父母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则有别的孩子;
(4)孩子跟着父母一起生活,能给他/她提供适宜的成长环境,而父母中另一方拥有拖累或者不能适应孩子生活的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状况,使得他们不能够同孩子共度时光。
最后,当涉及到8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的
抚养权问题时,法庭将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与想法,让他们有机会自由表达自己内心的愿望。
无论孩子的想法是什么,法庭都会给予应有的尊重与支持,以确保孩子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