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房屋未
办理房产证的,但依据其他法律文件确定房屋是属于
被执行人的,人
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但房屋是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依据
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
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既可以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
强制措施,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
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
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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