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吗?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吗?

【问题解析】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
【法律依据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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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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