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签书面合同但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一方反悔构成违约要担责;仅在磋商阶段未形成合意一般无责,若存在恶意磋商等情形则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的订立形式多样,除书面合同外,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的合意同样能使合同成立。当合同成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就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若双方仅处于合同磋商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合意,通常无需承担责任。不过,若在磋商过程中,存在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况,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就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若您在合同签订或磋商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