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刑事拘留超出期限不放人,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
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
申诉。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
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
违法的。
【法律依据内容】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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