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
如果因订婚给付女方
彩礼,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就分手的,女方应予返还。
双方如协商不成的,可以
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会判决返还的。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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