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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哪些样的途径

【问题解析】
没有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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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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