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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是哪些意思怎么订立

【问题解析】
口头遗嘱的概念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订立的方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的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可以口头形式设立遗嘱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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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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