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
债权债务清算的时间。在
公司法中,解散后十五日内应当开始清算。
法人解散必须清算。但是因为合并或者是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
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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