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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好久

【问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新规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过了,双方如果仍有离婚意愿,就要及时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期间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在30天期满之后,登记双方还应当在三十天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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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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