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能够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能够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问题解析】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具体是:
1、继子女与继父母已经不存在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
2、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继父母离婚的;
3、与继父母结婚的生父母死亡,被另一生父母领回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律图法律在线咨询。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