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处理需聚焦确定、支付与变更三个关键环节,每个环节均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与父母客观情况综合考量,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1.抚养费的确定需综合三项核心因素,即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父母,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等合理确定具体数额。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选择定期给付或一次性给付,一般需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且能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
3.抚养费数额并非一成不变,在必要时可进行变更。当原定数额无法维持子女基本生活、子女因患病或上学导致实际需求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发生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若给付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无力按原数额支付,也可依法请求适当减免抚养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