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界定财产性质,仔细梳理婚姻期间的各项收入与财产,对照法律规定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二)优先进行协商,双方可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避免矛盾激化。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提供财产相关证据,争取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发现可收集证据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五)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及时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