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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执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吗

法院能执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吗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3 12:34:45 已帮助19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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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执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吗
【问题解析】
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具体如下: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引起的强制执行,则很可能会强制执行双方的财产;
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引起的强制执行,则会执行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其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
二、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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