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结婚登记仅举办婚礼,双方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二)若共同生活期间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可优先协商解决。财产方面,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三)子女抚养方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抚养费。
(四)若协商不成,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