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补办身份证应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如果未满16周岁的,则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所需准备的材料: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内容】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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