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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拘留条件被派出所拘留了咋办

当事人被拘留后,不同的拘留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如果是行政拘留的,属于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前申请暂缓执行;
(2)如果是刑事拘留,就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进行会见和通信。
拘留是扣留、拘禁的意思,是指公安机关把需要受侦查、审问的人,在规定时限内暂时关押起来。
拘留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司法拘留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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