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都无过错时,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合理分担损失。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损失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分担比例。
(二)一方存在过错时,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若误解是因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需承担对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都有过错时,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大小确定分担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