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判罚应按照实际情况决定,犯此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一般来说
量刑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根据基本
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
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
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
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
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
3、根据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
宣告刑。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