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
当事人预先确定的一种独立于
合同债务履行之外的给付。法律规定,合同的
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因此,即便
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也继续有效,因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