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是
夫妻共同财产,那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偿还比例和
房产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然后房子所有权人继续
还房贷,并且给另一方补偿。如果是婚前个人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那就是房屋所有人继续
偿还贷款,并且将婚后已偿还的贷款以及贷款升值部分的一半分割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