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原件丢失是可以补办的。由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因
当事人原因造成意外丢失或者毁损后,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补办公证书副本,副本的对外使用效力与正本一致,没有任何差别。需要注意的是,补办副本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申请办理,别人是无法替自己补办的。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
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
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