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标准:合同有约定延期赔偿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像每日按合同总价款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未约定的,要举证因延期造成的实际损失,如额外租房费用、误工损失等直接损失。
(二)区分延期原因:装修公司自身过错致延期,如材料延误、施工管理不当,应全额担责;因不可抗力如政策管控、自然灾害导致的,根据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但要提供证明。
(三)选择维权途径:先与装修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合同、延期证明、损失凭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虽未直接涉及装修延期,但体现了承揽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可作为处理装修合同纠纷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