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检察院仅仅是
量刑建议,当然该量刑建议也是有一定依据的,检察院作为
公诉机关,一般都是完成
公诉任务为目标,能够顺利的
起诉和判决。人
民法院具体怎么判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因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条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对被告人适用特定
法定刑幅度以及其他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的法定或者酌定
量刑情节。
信用卡诈骗建议去公安机关
自首,逃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无论逃跑到什么地方,只要办与
身份证有关的事(开房、买车票、用本人的银行卡去ATM取钱、用实名认证的电话卡打电话、在城市租房入住等)就会被抓。
如果想逃跑也可参考
刑法相关规定,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
犯罪法定刑的轻重, 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
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法定最高刑期不满5年,那么逃跑七年之后可能超过了追诉时效,从而无法
追究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即只要有其中的一种行为,且数额在较大以上,便构成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
隐匿财产逃避还款,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等,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