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

生效不同,要约采用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

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