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0 18:12:43 已帮助119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

生效不同,要约采用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

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