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
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