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接受害
当事人:
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
受害人,是直接受害人,
人身损害当事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
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因伤不能参加
诉讼,委托其
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
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
代理人。另外,被害人没有死亡,近亲属替被害人支付
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的,近亲属不能以此为由,作为原告人提
起诉讼。近亲属支付的医疗费等,只能由被害人自己以原告人的身份向被告人追偿。被害人
抚养近亲属的费用,是从其收入中支出,因重伤、残疾收入减少、失去,无法支付
抚养费的,应由被害人作为原告人以正常收入的损失为由向被告人追偿。近亲属因被害人重伤、残疾而失去抚养费的,依法由受害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的近亲属。
什么是间接受害当事人:
间接受害人是指
人身伤害致人死亡或致残使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
丧失劳动能力以前的扶养人扶养来源的丧失,依法应向其赔偿必要的扶养生活费的
侵权赔偿制度。人身
损害赔偿中的间接受害人,原则上为与死者或残者生前有扶养关系的人。
被害人是指在
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
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
刑事诉讼中的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
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
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
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