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其中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一方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根据规定,婚后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
虽然这笔财产属于是出资方赠与另一方的,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规定,这笔财产是具有彩礼性质的。如果双方最后未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后还没开始共同生活就离婚的,出资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笔财产。但是婚后已经开始共同生活后,这笔财产就完全属于是对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共同生活后离婚,因为婚前赠与的这笔财产导致出资方生活困难的,否则无权再要求返还。
3、婚前一方一次性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上述的情况在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其他情况下,原本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