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真实性的认定是质证。质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应当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应当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找法网提醒您,注意病历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是否符合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
3.将病历与其他
证据资料进行印证。病历作为关键证据固然重要,当不是惟一证据,在
诉讼中可能还存在其他证据,因此,法庭质证和法官审核认定时,一定要注意与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