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支付房屋首付,婚后与配偶共同偿还贷款,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首付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
(3)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若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提醒:
房屋归属需结合出资情况、登记信息等具体因素确定,若遇房产分割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