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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性生活女方不同意会不会是强奸罪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结婚后,双方都有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过性生活需要双方自愿,不得强求。如果对方没有性缺陷或者阳痿等性疾病,又不愿意过性生活的情况下,说明夫妻感情存在分歧,需要夫妻双方耐心沟通解决。并且女方不同意不构成罪。罪的立案标准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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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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