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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与强迫卖血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体上都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人才能构成;
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行为的性质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
客体上都直接侵犯了国家对献血工作的管理制度。


但它们又有明显的不同:
(1)客体不完全相同。


非法组织卖血罪没有侵犯卖血者的人身权利,而强迫卖血罪则侵犯了卖血者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组织卖血罪中的被组织者是自愿卖血的,而强迫卖血罪中的卖血者则是被迫的;
本罪表现为组织行为,而后者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的行为。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非法组织卖血罪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犯此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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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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