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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要点有哪些

1、资料审查所审查的资料,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或资产所有权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
(1)一般贷款类资产,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证明担保抵押权利存在的其它法律文书等。


(2)以物抵贷类资产。


如抵贷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以物抵贷资产清单等。


(3)涉诉贷款及相应法律文件,如起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以及破产还贷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和申请执行书、执行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


2、债务人资信调查及现场检查对债务人的资信调查主要应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即:
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组织形态、股本结构、分支机构情况等;
债务人的历史经营情况、对债务的态度、是否有逃废债的倾向等;
现实经营状况、主要经营业务、产品的市场情况、债务人的总体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债权情况等。


现场核查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及法律顾问人员,要结合已有资料所示情况,对企业的住所、人员、资产实物状态、抵押质押资产的存在状态及管理现状等进行实物和资料对照核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公司可以收购不良资产,也可以成立专门的不良资产收购公司,但是要满足上述条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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