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或借款合同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要确保其中包含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转账记录可证明借款交付情况,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凭证都可留存;若为现金交付,需提供取款记录、在场证人证言等。
(三)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用于证明双方借款沟通情况以及确认借款事实和金额。
(四)还款协议、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债权人主张过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在证据范围内,可用于证明借贷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