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查开发商解除通知,看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情形,同时确认其是否履行催告等前置程序。
(二)若开发商无合法依据解除合同,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开发商解除理由合法但程序违法,可提出异议。
(四)协商无果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或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五)若开发商用暴力手段收回房屋,可主张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