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遗弃一方
离婚,算遗弃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领头各自飞。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例如夫妻二人有一方由于意外情况,不能生活,现实中很多人是不离不弃的照顾,但也有人遗弃对方,想要离婚,那么什么是遗弃罪夫妻遗弃一方离婚,算遗弃罪吗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遗弃罪的有关内容。遗弃罪(我国
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被害人在
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
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罪,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
伤残、疾病等原因,
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抚养义务(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
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
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
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吉,则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指向的必须是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弟妹,没有生活能为的子女亦在此列。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
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