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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
一是继续履行合同;
二是采取措施补救;
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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